根據交通運輸部《關于加強道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交運發〔2011〕355號)及2023年1月1日起實施的《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為從源頭上遏制超限超載行為的發生,決定將我區重點貨運裝載源頭單位共36家向全社會公布(見附件),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。公示時間為: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。舉報電話:0513-86110751。
各貨運裝載源頭單位要切實落實車輛合法裝載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履行源頭治超工作職責,嚴把貨物裝載關、車輛稱重關、車輛出廠(場)關,確保出廠車輛無超載超限行為。同時,各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職能部門及貨運裝載源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、屬地政府要認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職責,強化對貨運裝載源頭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,從源頭上遏制超載超限車輛上路行駛。
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
2024年1月4日
(責任編輯:劉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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